協助與常見問答
攜帶嬰兒同行
可以的,只要嬰兒於您的航班飛航當日,年齡介於 7 日至 2 歲之間,您就可為該名嬰兒預訂機票。訂位中的每名嬰兒都必須 航班起飛日年滿 18 歲的成人同行。
每名嬰兒都必須與年滿 18 歲的成人同行。若您攜帶超過一 嬰兒同行,請與您所在地附近的新航辦公處聯繫,取得相關協助。
機上嬰兒床數量有限,且以先預訂使用之順序提供。當您進行網路訂位時,您可於付款前至‘選擇座椅’選單要求使用嬰兒床。若無可使用之嬰兒床,您的嬰兒將需坐在您的大腿上,我們將會為您提供嬰兒安全帶。
嬰兒床大小依據機型而所有不同。最小嬰兒床尺寸為 768毫米/ 30.76英吋(長) x 298毫米/ 11.96英吋(寬)x 158毫米/ 8英吋(高),最重可承載 14公斤/ 30.8磅。
我們的最小嬰兒床尺寸為 768公釐/ 30.76英吋(長) x 298公釐/ 11.96英吋(寬)x 158公釐/ 8英吋(高),最重可承載 14公斤/ 30.8磅。若您的嬰兒無法放入嬰兒床,您可與您所在地附近的新航辦公處聯繫,為他/她購買獨立座位。
出發地或目的地在美國境內的航班,搭乘頭等艙或商務艙的嬰兒可免費託運一件限重32公斤的行李,搭乘優選經濟艙與經濟艙的嬰兒可免費託運一件限重23公斤的行李。出發地或目的地不在美國的航班,嬰兒可享10公斤的託運行李額度。託運行李長、寬、高合計不得超過158公分(62吋)。另可免費託運一件可完全折疊收起的嬰兒車或嬰兒推車,以及一個攜帶式嬰兒床或汽車安全座椅。
可以的,除新加坡往返吉隆坡班機外,本公司所有航班都提供適合嬰兒食用的餐點。您只需在訂位時選擇餐點,我們將在您的行程中的所有航班提供相同種類的嬰兒餐點。
本公司所有航班都提供一般嬰兒用品,譬如尿布、拋棄式圍兜、奶瓶以及嬰兒濕紙巾。不過我們建議您攜帶您自己的用品,因為我們只能攜帶一定數量的用品,而且這些用品可能無法滿足您的特殊要求。
班機上備有存放機上餐點的冷藏設施,受限於此冷藏空間,僅能存放100毫升以內的容器,且需視各航班實際空間使用狀況。
由於無法調整冷藏空間的溫度。建議請旅客自行攜帶如保冷袋 (小於17公分x17公分x23公分) 等保冷設備。
搭乘由新加坡出發的航班,攜帶嬰幼兒飛行旅程中所需的母乳沒有容量限制。除了每位旅客享有的7公斤ㄧ般隨身行李限額外,旅客還可額外攜帶嬰幼兒食品 (含母乳) 及相關嬰幼兒用品,但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搭乘由其他城市出發的航班,請與所在地的新航辦事處聯繫。
每位經濟艙旅客享有7公斤隨身行李限額,包含額外攜帶的母乳。搭乘由新加坡出發的航班,依據隨身行李中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的相關法規,每位旅客不得攜帶總重超過1,000毫升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未與嬰幼兒同行的旅客,其攜帶的母乳容量也需符合上述規定。
請確認母乳是存放在每瓶不超過 100ml 的容器內,且相關容器必須能夠放置在容量 1 公升的可再密封塑膠袋之中。
搭乘由其他城市出發的航班,請與所在地的新航辦事處聯繫。
若您的航班行程包括過境/轉機,請遵守各離境機場攜帶液體、噴霧劑及凝膠狀物體之限制(LAG)。舉例來說,若您是搭乘 SQ12 (新加坡 - 洛杉磯,過境東京成田機場)航班,請同時遵守新加坡與日本的 LAG 限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