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實體貨幣及無記名可轉讓金融產品至新加坡

若入境新加坡時攜帶超過新幣 20,000 元或等值外幣,必須填寫 NP727 表格並於下列地點申報:

  • 抵達新加坡樟宜機場時送交海關紅色通道;或
  • 自新加坡出境時送交出關櫃檯。
     

您可向任何主要檢查點、鄰里警察局(Neighbourhood Police Centre,NPC)或鄰里警察崗哨(Neighbourhood Police Post,NPP)領取NP727 表格,亦可於新加坡警察部隊(Singapore Police Force,SPF)網站下載。

免稅商品限制

  • 自位於樟宜機場安全檢查點後之免稅商店所購買的液體、氣霧劑及膠狀物品,皆可攜帶登機。
  • 這些物品須以透明塑膠袋密封包裝,且需附有購買商品的原始銷售收據。
  • 若您在新加坡轉機,在航程中其他航段所購買的免稅商品,皆須以透明塑膠袋密封包裝,且需附有購買商品的原始銷售收據。
  • 若您將飛往澳洲或美國,在飛機上購買或由樟宜機場免稅店人員送至登機室以透明塑膠袋密封包裝且內附原始銷售收據的液體、氣霧劑及膠狀免稅商品皆可攜帶登機。
  • 若您在前往澳洲或美國途中於新加坡轉機,您將不可攜帶於航程中其他航段所購買的免稅商品。
  • 不得攜帶登機之物品,需於登機門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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