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 mySQupgrade 參與人,包括、但不限於點選邀請函之任何人,皆須遵守本條款與條件規定。
2.1 如果訂位符合資格,新航會向符合資格之旅客發送邀請參加 mySQupgrade 的電子郵件。
2.2 依據下列第 2.3 條規定,線上購買 mySQupgrade 邀請函應有效至合格航段表定起飛時間前 9 小時。
2.3 若相關訂位於合格航段表定起飛時間前任何時點修改或取消,邀請函可能因此無效。新航得全權決定邀請函是否有效,且該等決定應為最終確定決定。
3.1 客艙升等購買應視為由相關訂位所有旅客共同提出之購買,且應視為提出客艙升等申請之旅客,對其有權代表相關訂位列出之所有旅客提出購買之保證。
3.2 客艙升等款項可使用信用卡、簽證金融卡和 KrisFlyer 哩程支付。不接受以任何其他付款方式付款。
3.3 提交客艙升等之旅客,需負責確認用於付款之信用卡(「信用卡」)係屬有效,且於提出客艙升等購買至客艙升等相關航段起飛之期間內,擁有足夠支付客艙升等款項之資金。
3.4 客艙升等購買可於收到邀請函至客艙升等購買相關航段表定起飛時間前 9 小時之期間內線上提出。在客艙升等購買成功之後,即不得予以修改或取消。
3.5 若相關訂位於合格航段表定起飛時間前任何時點修改或取消,升等購買可能因此無效。新航得全權決定升等購買是否有效,且該等決定應為最終確定決定。
3.6 航段之客艙升等資格可能依 mySQupgrade 中較高艙等的空位情況而有所改變。
4.1 新航得全權決定接受或拒絕客艙升等。
4.2 新航將於接受購買時,自信用卡帳戶扣除購買金額(以提交貨幣計算)。信用卡發卡銀行可能收取服務費或手續費,且該等費用應由旅客負擔。
4.3 若因任何原因而未收到客艙升等款項,惟相關訂位已升等,新航保留於任何時候取消客艙升等、扣除或收取尚未支付客艙升等款項之權利。
4.4 擁有一段或多段客艙升等航段之機票的所有票價規定,仍將維持與航段客艙升等前條件相同。為免有所疑慮,客艙升等後艙等將無法累積任何 KrisFlyer 哩程、菁英哩程、PPS 金點或其他 KrisFlyer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哩程。
4.5 相關訂位中已客艙升等航段的免費行李額度,將以新航現行的免費行李額度規定為準,惟若行程中包括由其他航空公司所營運/行銷之航段,則可能無法提供額外免費行李額度。
4.6 無論客艙升等方法為何,客艙升等後的航段無法進一步客艙升等。
4.7 客艙升等後旅客可能無法享有客艙升等後艙等適用之所有福利。請注意,該等權益可能須另外適用相關條款與條件。
4.8 於接受客艙升等後,新航不保證可為旅客提供與原訂位類似之座位安排。客艙升等後,座位僅得於報到時安排。
5.1 除下列第 5.3 條例外情況,客艙升等不可退款、無法移轉且不得變更(亦即:不得變更日期/航班/目的地)。
5.2 若客艙升等因任何原因而取消或失效,新航不保證可提供相關訂位,包括、但不限於其票價、條款與條件。
5.3 為某旅客支付特定航段的客艙升等款項(以及哩程,若以哩程支付),僅於下列情況下方能申請退回:(i) 新航取消該航段;(ii) 該航段因機型變更,最終以不提供優選經濟艙之機型執飛;(iii) 新航變更航班時間,且旅客無法適用改點後之時間;(iv) 客艙升等後艙等的座位超賣,導致旅客最終無法搭乘該航段的客艙升等後艙等;或 (v) 旅客因為新航營運之入境轉機航班延遲而錯過該航段的航班。儘管發生上述情況,若新航於相同航班或不同航班為旅客安排等同客艙升等後座位之任何座位,則旅客就客艙升等所支付之款項及/或哩程應不予退還。
5.4 依據上述第 5.3 條規定所退還之款項,應以原客艙升等時支付之金額、幣別及/或哩程支付,惟新航將不退還依據上述第 4.2 條規定支付之任何手續費及/或費用。本條所規定之退款,應為新航就此等情況所支付之完整與最終賠償。
6.1 新航載運條件與契約條件、契約條款與隱私權政策(請參閱 www.singaporeair.com)適用新航所有訂位,包括、但不限於客艙升等後訂位。
6.2 旅客得於任何時點撤回接收參加 mySQupgrade 邀請函的授權。新航會在每一電子郵件邀請函內附上撤回之選項。
6.3 新航保留於任何時候變更 mySQupgrade 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終止 mySQupgrade 或其任何部分之權利,且可不提前通知。新航不須對旅客因 mySQupgrade 任何此等變動所可能承擔之任何價值或利益損失負擔責任。
6.4 系統會即時更新可客艙升等艙等之訂位狀況,因此自您收到購買客艙升等邀請函至您選擇進行購買之間,客艙升等狀況可能有所變動。新航得全權決定是否仍可客艙升等。
6.5 哩程累積將以原始訂位為準。確認後的客艙升等不可轉讓且不可移轉。客艙升等後航段無法變更。
6.6 若您已成功客艙升等該航段,則您就該原始航段所購買的選位與額外行李額度將可申請退款,請與新航聯繫,以瞭解各種退款方法。所有其他附加服務皆不予以退款。於確認客艙升等後,將須重新選擇升等後客艙艙等的座位。我們無法保證提供與原訂位類似的座位安排。
6.7 「名廚有約」或主菜餐點須於航班起飛前至少 24 小時預訂,且若您在客艙升等前已劃位,將無法預訂餐點。依據您所搭乘航段的起飛地與目的地之不同,「名廚有約」與主菜預訂服務亦可能有所不同。若您在原始客艙艙等已經預訂「名廚有約」或主菜餐點,該預訂將不適用於升等後的客艙艙等。
6.8 客艙升等邀請函與出價頁面所使用的所有圖片,皆僅供參考。實際產品將視飛機機型而有所不同,且任何航班使用的機型,皆可能因作業要求而於最後一刻變更。
6.9 新航得以有利於其任何子公司、承包商或指定代理人之方式轉讓或處理本條款與條件,以履行本條款與條件之義務。就其承包商及/或代理人因非其所能合理控制之因素而發生任何延遲履行或不履行情況,新航不須對客戶負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