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返美國機場之延遲應變計劃

往返美國機場之延遲應變計劃

本公司致力於力於在往返美國境內機場出現班機延遲情況時,執行適當的應變計畫。

停機坪延誤 (Tarmac delay)

  1. 若班機於美國機場停機坪延誤超過四個小時,便應為旅客提供下機的機會(除非有保全或安全考量)。
  2. 於下列情況時,可能作例外處理:
    1. 飛機正駕駛判定旅客下機有安全或保全風險,譬如天候狀況或航管人員或政府指示;
    2. 航管人員建議,返回登機門或允許旅客於登機門以外地點下機將嚴重阻礙機場運作;
  3. 旅客可放心,新航:
    • 將於班機離開登機門或降落兩小時內且仍停留在停機坪上時,提供足夠的食物與飲用水,除非飛機正駕駛因安全或保全考量因素而不提供此等服務;
    • 於班機停留在停機坪之期間內,將提供運作正常的洗手間設施以及足夠的醫療照護;
    • 將每隔 30 分鐘將延遲狀態通知旅客,包括延遲理由(若已知);
    • 將每隔 30 分鐘通知旅客可下機(若實際可行);
    • 擁有足夠資源可執行計劃;及
    • 已與航空公司班機起降以及定期轉降之美國各機場的機場主管機關、美國海關與邊界巡邏警察及美國運輸安全局人員聯繫,以於停機坪延誤超過 4 小時後讓旅客 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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