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行李額度將依您行程中的最終目的地,採計重或計件兩種方法計算。當您預訂新航航班時,您的託運行李額度將會顯示於機票上。
我們強烈建議您勿將貴重物品或易碎物放置於託運行李中,例如下列物品:
如果您在託運行李中攜帶食品,同樣須符合隨身行李的規定。
您可以考慮在出發前購買涵蓋行李延誤或損壞的旅遊保險。我們也建議您參考下列與託運行李相關的建議:
SingaporeAir 行動 app裡的「我的行程」選項內也可追蹤行李的託運狀態。此追蹤功能顯示託運情況,並在部分時候可以顯示行李的載運和抵達狀態。此功能僅適用於部分國家。
如需行李延誤與損壞處理的協助,請按此。
適用出發地或目的地不在加拿大和美國境內的所有航班
請注意,PPS 俱樂部會員、KrisFlyer 菁英金卡、星空聯盟金卡和 KrisFlyer 菁英銀卡會員的額外行李額度禮遇,僅適用於新航營運的航班。搭乘聯營航班的行李額度依據實際營運的航空公司之規定。
行程中搭乘不同客艙(如頭等艙搭配商務艙,或優選經濟艙搭配經濟艙)的旅客,您的託運行李額度可能與上表有所不同。請參照電子機票所顯示的託運行李額度。
嬰兒可享10公斤的託運行李額度。當與嬰兒同行時,亦可託運下列兩類中的物品各一件:
1. 可完全折疊的嬰兒車或推車
2. 攜帶式嬰兒床或汽車安全座椅
適用於出發地或目的地在加拿大和美國境內的航班
搭乘客艙 |
往返加拿大或美國 |
PPS 俱樂部會員 |
新航集團獎勵計劃 KrisFlyer 金卡 /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 |
新航集團獎勵計劃 KrisFlyer 銀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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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與頭等艙 |
兩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兩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商務艙 |
兩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兩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32 公斤 |
優選經濟艙 |
兩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兩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經濟艙 |
兩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兩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額外一件,每件限重 23 公斤 |
每件行李之長、寬、高合計不得超過 158公分(62 吋)。
請注意,PPS 俱樂部會員、KrisFlyer 菁英金卡、星空聯盟金卡和 KrisFlyer 菁英銀卡會員的額外行李額度禮遇,僅適用於新航營運的航班。搭乘聯營航班的行李額度依據實際營運的航空公司之規定。
嬰兒可享一件託運行李額度,依搭乘的客艙,行李限重為23公斤或32公斤。當與嬰兒同行時,亦可託運下列兩類中的物品各一件:
1. 可完全折疊的嬰兒車或推車
2. 攜帶式嬰兒床或汽車安全座椅
行程出發地或目的地在加拿大或美國境內,而訂位中的第一承運航空公司不是新加坡航空,那麼該航空公司的行李規範將適用於旅客的全部行程且不論行程是否開立在同一張機票。
行李規範會因您的行程中於加拿大或美國境內的出發地或目的地,而有所不同:
根據各地職業健康與安全條例,每件託運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
若單件託運行李的重量超過32公斤,您將須要重新整理打包行李。如將攜帶的單件行李超過32公斤,請聯繫新航貨運部門。
若您將搭乘多家航空公司航班,則您行程中的免費行李額度將依單張機票、合開機票及分別開立機票而有所不同。
若您的行程是分別開立機票,則應適用各機票上所列印的行李額度規定。
若您的行程開立於同一張機票,請參閱下列資訊。
搭乘多家航空公司航班時,您需要注意下列兩個名詞:
「行銷航空公司(Marketing Carrier)」是指銷售航班機票的航空公司。
「主要行銷航空公司(Most Significant Marketing Carrier)」是指飛航地理區域最寬或航程最長、且於機票載有其代碼的航空公司。
請參考 PPS 專屬禮遇或 KrisFlyer 菁英金卡權益,了解 PPS 俱樂部會員或 KrisFlyer 菁英金卡會員搭乘其他航空公司時可享有的託運行李額度禮遇。
首段航班的行銷航空公司將決定整段航程的行李政策,該航空公司得選擇適用主要行銷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或採用其行李政策。
舉例來說, X 航空公司為下列行程的首家行銷航空公司:
華盛頓(X 航空公司)-> 舊金山(SQ)-> 香港特別行政區
新航(SQ)則為此行程的主要行銷航空公司。
身為首家行銷航空公司的 X 航空公司,有權決定整段行程採用該公司行李政策或新航行李政策。
若您有任何疑問,請參閱您所搭乘的各段航班機票中載明的免費行李額度規定。
於此情況下,將適用主要行銷航空公司的行李額度規定。 若行程中有中途停留,則中途停留點後的主要行銷航空公司可能有所改變。
範例 1
本行程有兩家主要行銷航空公司:
新加坡(SQ)-> 曼谷(中途停留;A 航空公司)-> 哥本哈根(無中途停留;B 航空公司)-> 斯德哥爾摩
新加坡至曼谷的航段,新航為主要行銷航空公司。然而,於曼谷至斯德哥爾摩間,則以飛航最大地理區域距離的 A 航空公司為主要行銷航空公司。
新航的行李額度規定適用新加坡飛往曼谷的航班,而 A 航空公司的行李額度規定則適用於曼谷飛往斯德哥爾摩的航班。
範例 2
新航為此行程的主要行銷航空公司,因為行程中並未包含中途停留點:
坎培拉(P 航空公司)-> 布里斯班(無中途停留;Q 航空公司)-> 新加坡(無中途停留;新航)-> 倫敦
新航的行李額度規定,適用自坎培拉飛往倫敦的整段行程。
請留意以下託運行李的須知事項,以確保您的行李完好抵達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