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旅客、機組人員及飛航安全,所有航班皆須遵循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危險物品處理規則(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運送技術規範(Technical Instructions)和/或新航的運送規定,並且禁止或限制運送下述物品。請勿攜帶禁運品登機或置放於託運行李中,以確保飛航安全。醫療注射針和注射器如列於旅客的藥品處方簽中,並附上醫療診所、藥房或藥品製造商的專業說明標示,則可不受此規定的限制。
部分國家可能因當地法規,有額外的禁運或限制運送物品。若您將前往、飛越或自此等國家出發,請確認遵循相關禁運或限制運送規定。
旅客不可以手提行李或託運方式攜帶下列物品:
註:搭機旅客攜帶未申報的危險物品可能會導致民事或刑事處罰。所有航空公司均被要求需向政府主管機關報告違法事件。
為確保其他搭機旅客的舒適、安全與保障,旅客在隨身行李中不允許攜帶下列限運物品。為減少不便,建議您可將其放至於託運行李中。限運品包括:
請注意,在登機門時,地方當局可能會扣留這些物品,根據不同國家及城市的安全規定,也可能將不歸還扣留的物品。
雖然我們未禁止旅客攜帶 Knee Defenders 或其他類似功能的器具登機,但在客艙內使用此類器具是嚴格禁止的。在經濟艙使用任何器具阻擋前方椅背傾斜,會影響新航致力為所有旅客提供舒適的搭機體驗。每一位搭乘新航的旅客皆可於搭機時可允許的飛行階段將椅背傾斜。於供餐時間,空服員將提醒經濟艙的乘客將椅背豎直,使後方乘客能舒適地用餐。
電子菸亦稱為 e-cigarettes、個人霧化器或電子尼古丁供應器,需視當地法規許可於隨身行李或隨身攜帶。然而,搭機時全程禁止使用電子菸。
以鋰電池供電的電子菸視為個人電子設備(PED),應遵守攜帶 PED 的規定。每支電子菸的鋰含量不得超過 100 瓦時(Wh)或 2 公克(g)。隨身行李中和/或隨身攜帶最多 15 件 PED。此限額需計入托運行李中攜帶的 PED。
請注意,在新加坡購買、使用和擁有仿製菸草產品(如電子菸)是違法的。
鋰電池的攜帶可否與攜帶方式取決於其儲存方式和瓦特小時(Wh)。請參考下表所示之相關手提及託運行李規範。
鋰離子 |
隨身行李 |
託運行李 |
---|---|---|
|
可放置於設備內:
可攜帶未放置於設備內的備用電池: |
可放置於設備內:
不可攜帶未放置於設備內的備用電池 |
電容量介於 100 至 160 瓦特小時 / 鋰容量介於 2 至 8 克 |
可放置於設備內: |
不可放置於設備內 |
|
不可放置於設備內 |
不可放置於設備內 |
*瓦特小時(Wh)= 安培小時(Ah)x 伏特(V)
*所有電池與使用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僅限個人使用(不得涉及轉售或代購行為)。
若旅客需使用以電池驅動的輪椅或電動行動輔助器,在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物品規範下,該輔具將可辦理託運手續。請至少提前 48 小時與我們的顧客服務部聯繫,並在機場辦理報到時告知地勤人員。
一般規定如下:
如果電池無法從輪椅或行動輔助器拆離:
如果電池可從輪椅或行動輔助器拆離:
以鋰電池供電的行李箱(亦稱智慧行李箱),內部可能含有馬達、行動電源、全球定位系統、行動通訊系統、藍芽、RFID或無線網路等技術。
以鋰電池供電的智慧行李箱必須遵守攜帶鋰電池的所有規定。
此外,智慧行李箱亦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A. 隨身行李:
B. 託運行李:
如果智慧行李箱無法符合上述安全規定,將被拒絕託運。旅客需於登機前自行安排物品的存放或處置。
所有小型鋰電池動力個人代步工具(例如:小型賽格威、浮力滑板、獨輪車、炫風車、平衡輪等)皆不得放入託運行李與隨身行李中。若於機場購買該類物品,將被拒絕託運。旅客將需負責安排該物品的儲放,或於登機前處置問題。
根據美國運輸安全局 (TSA) 規定,全美商用機場針對抵達及啟程美國的旅客,開始實施新出入境託運行李規定。當局檢查行李後,旅客將不能再碰觸行李。請於行李移交檢查前拿出所有隨身攜帶的必需品。
根據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 (TSA)的建議,旅客所攜帶的行李應勿上鎖或是使用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 (TSA)接受及認可的行李鎖以便檢查。因為行李加鎖,而必須開鎖執行檢查造成行李箱損害,運輸安全管理局將不負責。如果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打開您的行李,將使用安全密封條將行李封好並貼上通告條碼,告知您的行李已被檢查員打開檢查過。
由於檢查程序是歸美國司法管轄,航空公司無法干預,我們對於無法為行李中任何物品的損害或遺失負責,深感抱歉。
在入境美國前的最後一個出發機場,美國運輸安全局 (TSA) 將要求旅客接受額外的安檢措施,包含針對旅客所攜帶之電子產品將於登機前實施抽檢。
1. 筆記型電腦
2. 平板電腦
3. 電子閱讀器
4. 相機
5. 行動式DVD播放器
6. 比智慧型手機大的掌上型遊戲機
7. 行動式印表機或掃描器
旅客將接受額外安全檢查,包括檢查大於或等於350毫升之粉狀物不得攜帶進入客艙。
粉狀物相關定義如下(包含但不限於):
1. 滑石粉
2. 麵粉
3. 糖
4. 研磨咖啡粉
您可以在下列目錄中找到您欲前往旅行之國家的行李限制資訊。
請注意:搭機旅客攜帶未申報的危險物品可能會導致民事或刑事上的懲罰。所有航空公司均被要求需向政府單位報告違法事件。
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針對隨身行李中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所設立的法規,各國已力行實施這些限制。相關規定涵蓋如下:
注意:上述項目為一些常見的舉例並不是完全的。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有些國家已將這些限制放入起飛及抵達的航班。因此可能影響您在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是否可以攜帶登機。建議在您購買之前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相關事宜。
於登機門的安檢處發現任何過多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品,將無法放置貨艙託運。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莫斯科出發或經莫斯科轉機及過境之旅客。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斯里蘭卡出發或經斯里蘭卡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因液體、氣霧劑與膠狀物品限制規定而無法通過安檢的物品,將會令其於登機門丟棄。
若您自沙烏地阿拉伯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所有無法放置到透明且可重複密封塑膠袋、且容量超過 1 升之物品,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阿布達比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所有無法放置到透明且可重複密封塑膠袋、且容量超過 1 升之物品,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菲律賓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請於您所在地的菲律賓機場或離境國機場確認最新規定。
若您自杜拜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所有無法放置到透明且可重複密封塑膠袋、且容量超過 1 升之物品,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從杜拜起飛或於過境杜拜的額外限制
尺寸超過 90公分(長),75公分(高)和 60 公分(寬)的行李需於超尺寸行李櫃檯辦理託運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行李需以紙箱重新整理打包,可於機場購買紙箱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品購買:
若您自南非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所有無法放置到透明且可重複密封塑膠袋、且容量超過 1 升之物品,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請於您所在地的南非機場或離境國機場確認最新規定。
若您自泰國出發、過境/轉機,則適用由國際民航組織 (ICAO) 針對攜帶液體、噴霧劑及凝膠所設立的規定。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馬來西亞出發、過境/轉機,則適用由國際民航組織 (ICAO) 針對攜帶液體、噴霧劑及膠狀類物品所設立的規定。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新加坡出發、過境/轉機,則適用由國際民航組織 (ICAO) 針對攜帶液體、噴霧劑及膠狀類物品所設立的規定。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中國出發、過境/轉機,則適用由國際民航組織 (ICAO) 針對攜帶液體、噴霧劑及膠狀類物品所設立的規定。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攜帶鋰電池
任何使用電池的設備都須妥善包裝以避免因誤觸而啟動。備用電池需放置在原廠包裝中,否則應將電池金屬部分(接點)包覆膠帶或電池放置在保存盒或塑膠袋中,以避免受損或短路。不得攜帶受損或回收電池或設備登機。
禁止攜帶的鋰電池
允許攜帶的鋰電池 (僅限隨身行李)
* 電容量的基準是Wh (瓦特小時) 。行動電源電容量規格如以V(伏特),mAH,AH(毫/安培小時)表示,機場安全人員將依V x Ah = Wh公式計算。
若您自任何印尼機場出發,則隨身行李可能適用部分限制規定。建議您依據規定包裝您的隨身行李,避免遭致不必要麻煩。
這些限制包括:
藥品與特殊食物,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品購買:
若您自任何澳洲機場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任何紐西蘭機場出發,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出發或經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越南出發或經越南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韓國出發或經韓國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臺灣出發或經臺灣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若您自馬爾地夫出發、過境/轉機,則隨身行李可能適用部分限制規定。建議您依據規定包裝您的隨身行李,避免遭致不必要麻煩。
這些限制包括:
藥品與特殊食物,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品購買:
搭乘返回加拿大或加拿大國內班機的旅客,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搭機返回或造訪美國的旅客,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由歐盟國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可能須遵守隨身行李的限制。請依規定打包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由英國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或由歐盟國(英國為成員國之一)出發或轉機,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隨身行李的規定:
從希斯洛機場出發的旅客
隨身手提行李限制:
個人物品項目舉例如下:
從曼徹斯特機場出發的旅客
搭乘新航班機的乘客手提行李大小限制:
隨身手提行李限制:
個人物品項目如下列所示:
(輪椅和嬰兒車如以託運行李裝載,將於登機門向地勤人員取回)
由挪威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由瑞士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由冰島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相關手提行李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適用自印度出發或經印度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
這些限制包括: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隨身及託運行李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