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

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

我们的每架宽型飞机均配备有客舱轮椅。如果您乘坐的是窄体飞机,请与您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要求提供客舱轮椅。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了解哪个座位最适合您的需求,请与您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请注意,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紧急出口排的座位。

可提供的辅助类型

请务必至少提前 2 至 3 小时办理航班值机手续。

从办理航班值机手续直至您正式登机,我们的协助服务团队将全程为您提供贴心的照料。我们的机舱服务人员将在飞行期间协助您使用客舱轮椅,并负责推送您前往洗手间。在您抵达目的地后,我们也将协助您下机并前往抵达大厅。

但是,我们无法提供以下服务:

  • 协助喂食
  • 洗手间内协助或者协助使用坐便器
  • 提供医疗服务
     

若需要上述服务,建议您与个人护理员一同出行。

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类型

如果您需要使用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请尽早制订旅行计划,以便我们为您进行必要的安排。

如果您到达、启程或于新加坡樟宜机场external-icon-image转机,机场内的所有问询柜台同样有无障碍洗手间供您使用。

若需使用自己的手动或电动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如手杖、拐杖、步行器或踏板车,则它们不会被计入您的免费行李限额中。由于客舱通道宽度有限,我们需要将您的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与托运行李一道存放在货舱内。

若您的轮椅采用湿式电池供电,或者共有 10 名或以上的乘客需要使用轮椅,请于航班起飞前至少 48 小时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

为旅程做准备时,您可以参考下表中有关 IATA 运输电动轮椅的规定。

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类型

要求

不漏液干/湿电池

不可折叠/不可拆卸的电池 

  1. 电池置于设备中并牢固地连接到轮椅或助行器上。
  2. 电池的电极须加以保护或隔离避免短路(如于电极上贴上绝缘胶带)。
  3. 必须关闭轮椅/助行器并防止意外启动。 


 可折叠/可拆卸电池

  1. 必须取下电池,方可以托运轮椅/助行器。 
  2. 必须通过绝缘体来保护拆下的电池避免短路。 
  3. 电池必须装在保护袋中,必须托运。

漏液电池

轮椅/移动辅助装置可以直立放置 

  1. 电池置于设备中并牢固地连接到轮椅或助行器上。
  2. 电池的电极须加以保护或隔离避免短路(如于电极上贴上绝缘胶带)。
  3. 必须关闭轮椅/助行器并防止意外启动。


 轮椅/移动辅助装置无法直立放置

  1. 必须拆除电池,并将其装在坚固,坚固,防漏的包装中,必须办理托运。轮椅/助行器方可无限制办理托运手续。
  2. 必须通过绝缘体来保护拆下的电池避免短路。 
  3. 电池必须直立固定在保护性包装中,并用兼容的吸收材料包围。

锂电池#

不可折叠/不可拆卸电池

  1. 电池置于设备中并牢固地连接到轮椅或助行器上。
  2. 电池的电极须加以保护或隔离避免短路(如于电极上贴上绝缘胶带)。
  3. 必须关闭轮椅/助行器并防止意外启动。
  4. 没有电池额定功率(WH)限制。


 可折叠/可拆卸电池

  1. 必须拆除电池,并通过绝缘体来保护拆下的电池避免短路。 轮椅/助行器方可无限制办理托运手续。
  2. 拆下的电池必须单独放在保护袋中,并作为随身行李携带,以免受损。
  3. 电池的额定功率不得超过300Wh *。
  4. 您可以携带一个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它们必须作为随身行李携带。 


#用于驱动助行器的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 38.3 款中各项检验的要求。

*瓦时(Wh)=安培小时(Ah)x电压(V)

如果您的轮椅或其他辅助器具损坏,则必须在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新航或我们的或作伙伴航空公司。损坏赔偿将以行李丢失/处理不当条款为准。新加坡航空的责任限于我们的乘客及行李的一般运输条件、《华沙公约》或《蒙特利尔公约》(适用情况下且会不时进行修订)以及/或者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或法规的规定。

机上可使用一些特殊座位设备,如 Crelling Harness 和 MERU 椅子。为做出必要的安排,请尽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