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限制

为了保障我们的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的安全,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危险品规则、国际民用航空协会(ICAO)的技术指南和/或新加坡航空协会的规则和条例,以下物品禁止或限制在所有飞机上使用。请确保您的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里没有携带以下违禁物品或限制物品。如果乘客持有专业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店或药剂师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乘客可以携带医用注射器。

有些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法规或命令,对特定物项的运输实施附加禁止或限制。如果您是从这些国家出发,或飞往这些国家,或在这些国家中转,请确保您遵守适用的禁令或限制。

禁运物品

Singapore Airlines prohibited items for baggage restrictions

禁运物品严禁登机,无论是托运或手提。禁运物品名录:

  • 炸药、烟火、枪械武器、照明弹、圣诞爆竹、花炮、晚会烟花和焰火
  • 内装锂电池或烟火物质的保险盒/箱
  • 压缩气体(易燃、不易燃或有毒),例如丁烷、丙烷、水中呼吸器气瓶、打火机燃料或补充剂
  • 打火机,包括雪茄打火机、蓝焰打火机、电池供电的(例如由锂电池供电的)打火机、新型打火机以及随处可擦燃的火柴。在遵守当地法规的前提下,每人可携带一盒不含未吸收液体燃料和液化气的安全火柴或一个小型打火机。该物品仅供个人使用,且只能随身携带,不允许放在托运或登机行李中
  • 氧化物质,例如漂白粉和防腐剂
  • 易燃液体,例如油漆和粘合剂
  • 易燃固体
  • 使丧失行为能力的产品,例如梅斯毒气或胡椒喷雾等装有刺激物质的设备
  • 烈性毒药,例如砷、氰化物或杀虫剂
  • 放射性物质
  • 腐蚀性物质,例如水银(可存在于温度计或血压计中)、硫酸、碱和湿电池
  • 即食食品 (MRE)
  • 枪械/枪械部件,例如左轮手枪、步枪、仿制火器、弹丸枪、滚珠轴承枪、枪管、触发装置等
  • 弹药,包括空包弹、发射过的弹壳、空弹壳
  • 玩具枪(仿制枪具及其他可被误认为是武器的东西)
  • 以上未涵盖的其他任何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危害的物质,例如磁性物品、攻击性物品、刺激性物质等。

注意:未如实申报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可能导致被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所有航空公司都需要向政府机关报告违规行为。

限制物品

Singapore Airlines restricted items for baggage restrictions

为了航班上其他乘客的舒适与安全,我们禁止乘客随身携带受限制物品。为了减少不便,我们建议您将这些物品托运。包括:

  • 刀具(包括猎刀、剑和折刀)
  • 剪刀以及被当地法律视为非法的其他任何锐利/带刃物品(例如碎冰锥、指甲刀)
  • 武器,例如鞭子、双节棍、警棍或眩晕枪
  • 手铐
  • 运动器材,例如:棒球/板球拍、高尔夫球棒、曲棍球棒、台球杆
  • 可能出现漏液现象的电池装置
  • 非放射性药品或盥洗用品(包括气溶胶),例如发胶,香水,含酒精的药物,洗手液和酒精类消毒剂,每件不超过0.5 KG或0.5 L,总重量不超过2.0 KG或2.0L。 气雾剂上的释放阀必须用盖子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加以保护,以防止内容物意外释放
  • 不能关闭电源的电子设备(例如菲比小精灵玩具)
  • 不会被误认为枪具的玩具枪,例如塑料水枪
  • 被当地法律视为会危害安全的其他物品
  • 与上述物品具有相似功能的其他物品

如被发现随身携带限制物品登机,这些物品将被地方当局依法查扣,而且可能无法退还。

我们不限制乘客携带护膝器或类似设备,但是禁止乘客在机上使用。使用这种设备来防止前排乘客座椅后仰会影响经济舱座椅的倾斜功能,这不符合新加坡航空希望为我们乘客提供的机上体验。为了保证舒适性,所有乘客在航班许可的阶段都能够将座椅后仰。在提供膳食服务期间,机舱工作人员将礼貌地要求经济舱乘客竖起座椅,以保证所有乘客能够舒服地用餐。

电子烟

电子烟,也称为个人雾化器或电子尼古丁递送系统,在地区法律规定适用时仅允许随身携带,但任何时间都禁止在机舱内使用电子烟。

锂电池驱动的电子烟被视为个人电子设备(PED),并须遵守“携带个人电子设备”的相关限制规定。每根电子烟的锂含量不得超过100wh或2g。每个人的行李中最多允许携带15件PED。这包括托运行李中携带的PED的数量。

请注意,在新加坡购买、使用、持有类烟草产品(如电子烟)属违法行为

携带锂电池

锂电池的存储方式和容量(WH)评级决定了它们是否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请参考以下指南,以确定您的电池是否可搭乘新加坡航空和胜安航空的航班:

锂离子
/金属电池*

可放入随身行李中

可放入
托运行李中


100Wh 以下 /锂含量不超过2克
例如: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可充电电池Lithium ion and metal battery more than 100Wh not allowed in Singapore Airlines

设备内: 
1. 每位乘客限携带15个设备(含托运行李)

备用/不在设备内: 
1. 每位乘客限携带20粒
2. 须采取防损坏及短路措施

设备内: 
1. 每位乘客限携带15个设备(含随身行李)
2. 须完全关机并防止其以外启动

备用/不在设备内: 

100 至 160Wh / 锂含量在2克至8g之间
例如:便携式医疗器械Lithium ion and metal battery from 100Wh to 160Wh are not allowed in Singapore Airlines

设备内: 
1. 每位乘客限携带2件

备用/不在设备内: 
1. 每位乘客限携带2粒
2. 须采取防损坏及短路措施
3. 对于额定功率超过100Wh但小于160Wh的充电宝,运输须经航空公司批准。

设备内: 

备用/不在设备内: 


160Wh 以上 / 锂含量超过2g的便携式电子设备(PED)或锂含量超过8g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PMED)
例如: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和水下灯具Lithium ion and metal battery more than 160Wh not allowed on Singapore Airlines Flights

设备内: 

备用/不在设备内: 

设备内: 

备用/不在设备内: 

*千瓦时 (Wh) = 安培时 (Ah) x 电压 (V)
所有电池及充电设备须乘客个人使用,不得涉及转售或代购行为。

额外要求:
  • 使用电池供电的设备(限100Wh以内)可以托运,但还是建议您随身携带 。
  • 任何使用电池操作并托运的设备须完全关闭电源(不可使用休眠模式),且须进行打包以防意外启动和损坏。
  • 托运时,必须将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 可充电电池组,例如移动电源,按照备用锂电池处理。携带这些物品受当地法规限制。
  • 备用电池不能托运。这些物品只能随身携带。
  • 备用电池,包括不溢液电池、镍氢电池和干电池,不允许托运。它们只能随身携带。此外,携带不溢液电池登机时,电池电压必须不超过12v,或不超过100Wh。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备用电池。
  • 禁止携带受损或回收的电池或设备登机。
  • 备用电池必须带原厂包装。否则,为了避免电池损坏或短路,您应当包裹电池的金属部分(端子)或者将每个电池放在各自的保护套或塑料袋内。
Singapore Airlines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aggage restrictions
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

根据 IATA 危险品规章中的要求,对于乘客需要使用的采用锂电池供电的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我们允许乘客将其作为随身行李携带上飞机。乘客需要提前 48 小时通知我们的订票部门,同时在机场提示我们的值机人员。

带不可拆卸电池的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

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的电池不可拆卸:

  1. 电池稳固连接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上;
  2. 必须通过对端子进行绝缘处理来避免电池短路(例如,把外露的端子包裹起来);
  3. 电路已禁止以防意外启动。
  4. 无电池额定功率(WH)限制。
  5. 用于为助行器和辅助装置供电的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第 3 部分 38.3 条款中各项检测的要求。
带可拆卸电池的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

电动轮椅、助行器和辅助装置的电池可拆卸:

  1. 必须将电池从轮椅/助行器上拆除,并进行绝缘保护来防止短路。此时轮椅/助行器可托运,无任何限制。
  2. 取出的电池必须单独放在保护袋中以防止损坏,并作为机舱行李携带。
  3. 锂电池的额定功率不能超过 300Wh。
  4. 乘客可以将最多一块额定功率不超过 300Wh 的备用锂电池或两块额定功率不超过 160Wh 的锂电池带进客舱。
  5. 用于为助行器和辅助装置供电的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第 3 部分 38.3 条款中各项检测的要求。

个人交通工具

Singapore Airlines restricted items for baggage restrictions

禁止托运或随身携带所有小型锂电池供电的个人交通工具,例如迷你型赛格威、悬滑板、独轮车、自平衡车、平衡轮等,无论其电池可否拆卸。如果您将这些物品带进机场,您在办理托运时将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您有责任在登机之前安排存储或处理这些物品。

锂电池供电行李运输

带锂电池行李,即通常意义上的“智能行李”,一般会包括马达、充电宝、GPS、GSM、蓝牙、RFID或者Wi-Fi设备等。

目前包含锂电池的行李限制都适用于“智能行李”的携带及运输 。

另外,“智能行李”也须满足以下运输条款:

A. 客舱行李

  • 锂电池容量不可超过160Wh
  • 锂电池须储存在设备内,且为可拆卸电池 
  • 需纳入到手提行李额度
  • 信息传输功能(如GPS定位、蓝牙、Wi-Fi)需遵循机上安全信息卡提及的PED限制

B. 托运行李

  • 锂电池不可托运,需带入客舱
  • 锂电池容量不可超过160Wh
  • 每位乘客至多可以携带2件容量在100-160Wh的锂电池进入客舱

如果“智能行李”不符合以上规定,您登机的时候可能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您有责任在登机之前安排存储或处理这些物品。

美国机场安检须知

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 (TSA) 规定,在美国各商业机场入境或出境的乘客,一旦办完行李检查,就无法再碰触托运行李。因此,请在行李移交安检之前拿出所有随身携带的必需品。

根据TSA建议,为便于检查,乘客所携带的行李不要加锁或仅使用TSA认可的锁具。对于因行李加锁而必须开锁以执行检查所造成的行李箱损坏,TSA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TSA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打开行李,他们会用安全密封条将行李封好并贴上通知单知会物主。

由于检查程序归美国司法管辖,航空公司无法干预,我们对于无法为行李中任何物品的损坏或遗失负责,深感抱歉。您可以访问美国运输安全管理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您的飞行目的地是美国, TSA或许会采取一些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例如,在起飞前检查您的随身电子设备,以确保以下设备不被随身带上飞机:

  1. 笔记本电脑
  2. 平板电脑
  3. 电子书
  4. 相机
  5. 可携带DVD播放器
  6. 比智能手机大的电子游戏设备
  7. 旅行用打印机/扫描仪

350毫升及以上的粉状物也可能需额外扫描并被禁止带入客舱。
粉状物包括但不限于:

  1. 滑石粉
  2. 面粉
  3. 咖啡粉
  4. 调味料

国家/地区特定的限制

每个国家/地区都具有自身的一套限制,您可以在下方看到适用于您要访问的国家/地区的限制的详情。

注意:对不申报危险材料的乘客,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处罚。所有航空公司都需要向政府机关报告违规行为.。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新设立的指导原则,许多国家/地区已就随身行李中所携带的液体、气溶胶及凝胶物品实施有关限制。液态物品包括:

  • 所有液体,例如饮料、汤类、和糖浆
  • 凝胶剂,例如发胶和沐浴乳
  • 膏状物,包括牙膏
  • 乳霜、护肤液和护肤油
  • 盛装在喷雾罐中的物品,例如喷雾剂、剃须膏和除臭剂
  • 睫毛膏
  • 固液混合物
  • 其他类似物品

注意:上述物品仅为一些常见的例子,并不包括全部。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应向安检人员申报并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一些国家/地区对于到达和出发航班都有这种限制,因此您可能无法随身携带特定的免税商品。请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工作人员。

我们在登机口的安检点检测到的任何过多的 LAG 物品都将无法托运。

如果您返回、访问或经停莫斯科,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应向安检人员申报并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莫斯科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但是,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必须将购买免税商品的收据附在或装在袋内。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斯里兰卡返回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应向安检人员申报并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班达拉纳亚克国际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经停新加坡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将禁止您携带您在之前航段购买的免税商品。

由于 LAG 限制导致无法通过安检点的物品需要在登机口处理掉。

如果您从沙特阿拉伯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任何无法装入容量不超过 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的物品将无法通过安检点。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沙特阿拉伯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阿布扎比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任何无法装入容量不超过 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的物品将无法通过安检点。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阿布扎比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了解更多有关阿布扎比 LAG 限制的信息

如果您从菲律宾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任何无法装入容量不超过 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的物品将无法通过安检点。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菲律宾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经停菲律宾机场,我们建议顾客不要在菲律宾机场以外的商店
  • 购买液体和凝胶商品(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有关最新更新,请咨询当地的菲律宾机场或出发国家/地区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迪拜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任何无法装入容量不超过 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的物品将无法通过安检点。

从2017年3月8日起,迪拜国际机场将会拒绝托运以下种类的行李:

  • 圆形行李
  • 一面平整面都没有的行李 
  • 不规则形状的行李
  • 尺寸过大的行李 

 被拒绝托运的行李可以在机场购买箱子重新打包。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迪拜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经停迪拜机场,我们建议顾客不要在迪拜机场以外的商店 购买液体和凝胶商品(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南非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任何无法装入容量不超过 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的物品将无法通过安检点。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南非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经停南非机场,我们建议顾客不要在南非机场以外的商店购买液体和凝胶商品(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有关最新更新,请咨询当地的南非机场或出发国家/地区的工作人员。

了解更多相关法规的信息

 

如果您从泰国出发或经停,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的指导方针,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泰国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如果您前往泰国国内的机场,您可以携带最多 1 升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超过数量限制的物品必须托运。在安检点之前购买的酒类也需要托运。
  • 如果要前往泰国,则不能携带超过 200 支香烟或 250 克雪茄/烟丝,或者各类香烟、烟草和雪茄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250 克。

如果您从马来西亚出发或经停,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的指导方针,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马来西亚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如果您前往马来西亚国内的机场,您可以携带最多 1 升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超过数量限制的物品必须托运。在安检点之前购买的酒类也需要托运。

如果您从新加坡出发或经停,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的指导方针,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 允许随身携带
  • 必须经过额外的安全检查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必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樟宜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对于转机乘客在之前航段中购买的免税商品,如果使用透明的密封塑料袋包装并带有收据,则允许将其带上飞机。
  • 对于从新加坡到澳大利亚和/或美国的航班,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如果是在机上购买并由免税商店工作人员以密封袋送至安检室,则乘客可将其带上飞机。
  • 如果您经停新加坡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将禁止您携带您在之前航段购买的免税商品。
  • 由于 LAG 限制导致无法通过安检点的物品需要在登机口处理掉。

了解更多有关新加坡樟宜机场的信息

 

如果您从中国出发或经停,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的指导方针,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 允许随身携带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必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这些物品可能还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中国国际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如果您前往中国国内的机场,您可以携带最多 1 升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超过数量限制的物品必须托运。在安检点之前购买的酒类也需要托运。

 

携带锂电池

请注意,任何电池供电的设备都必须进行打包以防意外启动。备用电池必须带原厂包装。否则,您需要采取措施以防电池损坏或短路。禁止将损坏或回收的电池和设备带上飞机。

不允许携带

  • 禁止托运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
  • 禁止托运或随身携带额定功率超过 160Wh* 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
  • 禁止携带没有明确额定功率规格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

允许携带(只能随身携带)

  • 乘客允许携带最多两个额定功率在 100 - 160Wh 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
  • 对于额定功率在 100Wh 以下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允许乘客携带自用的合理数量。

*标准额定功率单位为 Wh (瓦时)。对于以 V(伏特)、mAH 和 AH(毫/安培小时)等单位表示额定功率规范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机场安检人员会将其转换为以 Wh 为单位的额定功率。即 V x Ah = Wh。

如果您从印度尼西亚机场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澳大利亚机场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澳大利亚国内的航班不受这些规定约束。
  • 12盎司(350毫升)或以上的无机粉状物不允许携带至客舱。所有有机粉末(例如由生物组成或提取自生物的物质)、药剂、医疗处方药、婴幼儿用品、骨灰以及密封于防拆换保险袋(STEB)内的免税店粉状物除外。
  • 有关限制同样适用于自澳洲国际机场出发的国内航班。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澳大利亚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凝胶及粉状物带上飞机。
  • 对于从新加坡到澳大利亚的航班,免税液体、气溶胶、凝胶商品如果是在机上购买并由免税商店工作人员将商品和购物凭证以密封袋送至安检室,则乘客可将其带上飞机。
  • 如果您经停新加坡前往澳大利亚,我们将禁止您携带您在之前航段购买的免税 LAG 商品。这些物品必须在安检室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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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从新西兰机场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累计超过12盎司(350毫升)或以上的无机粉状物及颗粒物质不允许携带至客舱。所有有机粉末(例如由生物组成或提取自生物的物质)、药剂、医疗处方药、婴幼儿用品、骨灰以及密封于防拆换保险袋(STEB)内的免税店粉状物除外。含有聚苯乙烯球或记忆泡沫的旅行垫也不受这些限制。
  • 以下物品可能包含颗粒状物质:
    • 一些玩具和纪念品的填充物
    • 身体粉末(例如滑石粉,足粉和粉状除臭剂)
    • 洗衣粉和其他粉状清洁剂
    • 膳食补充剂(如矿物质或维生素)
    • 一些旅行颈垫含有珠子
  • 对无机粉末和颗粒材料的限制不适用于国内航班。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新西兰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凝胶及粉状物带上飞机。
  • 在通过新西兰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可带上飞机(仅对于新西兰/澳大利亚直航航班适用)。
  • 如果您从奥克兰或基督城机场出发,我们将禁止您携带您在之前航段购买的免税 LAG 商品。这些物品须在中转安检口自行处置。
  • 如果您要前往欧洲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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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发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在安检点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交由安检人员检查。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了解更多相关法规的信息

 

如果您从越南出发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在安检点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交由安检人员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越南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韩国出发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在安检点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交由安检人员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韩国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如果您从仁川机场转机前往国内目的地,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中国台湾出发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在安检点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交由安检人员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台湾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当您的国际航班经停台湾时,请注意对于您在其他机场的免税商店或在飞机上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如果每个商品的容量超过 100ml,即便将商品放在密封袋中,我们也禁止将其带上飞机。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日本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包括所有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日本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显窃启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的国际航班经停日本,您必须在转机安检口将液体物品处理掉。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马尔代夫出发或经停,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包括所有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必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马尔代夫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返回加拿大或乘坐加拿大境内航班,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我们建议您携带您旅程中所需的药物。
  • 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加拿大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了解更多相关法规的信息

 

如果您乘坐往返美国的航班,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在经曼彻斯特往返美国的航班上,禁止携带各类球棒/球拍,如:棒球棒、板球棒、网球拍、壁球拍及羽毛球拍等。
  • 12盎司(350毫升)或以上的粉状物不允许携带至客舱。医疗处方粉状物、婴幼儿配方奶粉、骨灰以及密封于防拆换保险袋(STEB)内的免税店粉状物除外。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但是携带量将由安检人员决定。我们建议您携带您旅程中所需的药物。
  • 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美国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凝胶以及粉状物带上飞机。
  • 建议您仅在最终出发点购买免税液体、喷雾剂和凝胶。
  • 如果您经停新加坡前往美国,我们将禁止您携带您在之前航段购买的免税商品。这些物品必须在安检室处理掉。
  • 对于从新加坡到美国的航班,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如果是在机上购买并由免税商店工作人员将商品和购物凭证以密封袋送至安检室,则乘客可将其带上飞机。

了解更多相关法规的信息

 

如果您从欧洲直航或转机,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必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您可以携带从机场免税商店或飞机上购买的液体、喷雾剂和凝胶剂。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安全的显窃启塑料袋(ICAO 标准)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必须将这些商品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交由安检人员检查。
  • 除非由当地机场当局开封并重新包装,否则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有关最新更新,请咨询当地的 EU 机场或出发国家/地区的工作人员。
  • 作为欧盟安全要求的一部分,所有经新加坡中转前往欧盟目的地的旅客均不允许携带前段航线所购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等免税商品。如果这些商品是在飞往欧盟目的地的航班上或在樟宜机场中转区免税店购买的,且与购物收据一同由透明、密封的塑料袋包装,则允许旅客携带这些商品前往欧盟目的地。

查看欧盟成员国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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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从欧洲直航或转机,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在经曼彻斯特往返美国的航班上,禁止携带各类球棒/球拍,如:棒球棒、板球棒、网球拍、壁球拍及羽毛球拍等。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新加坡出发并经停 EU 机场,您能够携带免税液体商品登机。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随身行李限制:

如果您从希思罗机场出发

  • 如果您乘坐经济舱旅行,您可以携带一件随身行李和一件个人物品*
  • 如果您乘坐商务和头等舱旅行,您可以携带两件随身行李和一件个人物品*

随身行李尺寸:

  • 尺寸:长 + 宽 + 高
  • (含突出部分)合计不得超过 115厘米(45 英寸),以装填性为准。
  • 重量:最高 7公斤

个人物品示例:

  • 钱包、公文包、笔记本电脑或婴儿用品包。
  • 装在较薄挎包和公文包中的笔记本电脑可视为个人物品。但是,装在较大电脑和公文包中的笔记本电脑将被视为一件随身行李。

如果您从曼彻斯特机场出发

新西兰航空的乘客随身行李尺寸限制:

  • 如果您乘坐经济舱旅行,您可以携带一件随身行李和一件个人物品*
  • 如果您乘坐商务和头等舱旅行,您可以携带两件随身行李和一件个人物品*

随身行李尺寸:

  • 尺寸:长 + 宽 + 高
  • (含突出部分)合计不得超过 115厘米(45 英寸),以装填性为准。
  • 重量:最高 7公斤

个人物品示例:

  • 女士手提包
  • 大衣
  • 雨伞或手杖
  • 笔记本电脑(仅限装在较薄挎包或公文包中)
  • 小型相机
  • 合理数量的机上读物
  • 婴儿的机上食物与婴儿摇篮
  • 乘客行走所依赖的一根手杖、一对拐杖和/或其他假肢器具
  • 婴儿推车(婴儿必须在飞机上)

(机场人员将在登机门处接手轮椅和婴儿推车,从而将其装在货仓中)

如果您从挪威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挪威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在挪威转机,我们建议您不要在挪威机场以外的地方购买液体或凝胶(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如果您从瑞士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瑞士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在挪威转机,我们建议您不要在瑞士机场以外的地方购买液体或凝胶(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搭乘由新加坡出发,前往或途径苏黎世的旅客, 不可携带于前段航线所购的液体、气溶胶、凝胶等免税商品。这些商品将会在候机区被没收。旅客可于新加坡航空飞往苏黎世的SQ346航班上购买液体、气溶胶、凝胶类商品,或于新加坡樟宜机场转机区购买此类商品,商品须与购物收据一同由透明、密封的塑料袋包装。

如果您从冰岛出发,请注意对于随身行李的一些限制。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可能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 旅客只能将在航班当天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商品带上飞机。
    • 这些商品必须在经过冰岛机场登机牌检查点后或者在飞机上购买。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在抵达最终目的地之前,塑料袋必须保持密封。
    • 如果您在冰岛转机,我们建议您不要在冰岛机场以外的地方购买液体或凝胶(无论是否免税)。这些商品可能会被安检人员充公。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免税商品:

如果您从印度出发或经停,关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限制如下:

  •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气溶胶、凝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便容器未装满)内携带。
  •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
  •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或 X 光检查。

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规定:

  •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
  • 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向安检人员出示和/或接受x光检查。
  •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建议携带相关证明(例如身份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以作验证之用。

免税商品:

  • 如果您从印度机场出发,您可以将在通过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带上飞机。这些商品将由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给您送到登机口。
  •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
  • 如果您在印度转机,您将无法携带您在机上或印度以外地方购买的免税 LAG 商品。
  •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

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的其他限制:

  • 干椰子(椰子核)不允许携带及托运。
  • 每位乘客用于包装易腐物品的干冰数量不超过 2.5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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